农业农村部组织修订并发布《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》

发布者: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:2021-01-26阅读次数: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第392号


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评审工作,提高评审工作效率,我部组织修订了《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,原《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》(农业部公告第2599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

农业农村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月21日



  信息来源:农业农村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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